2013年6月9日 星期日

罪由心生,還由心滅


罪由心生,還由心滅    聖嚴法師

 
「罪由心生,還由心滅」這兩句話八個字,就是禪宗的心要,也可以說是佛法的精要。

這八個字的意思是:上天堂、下地獄都是出於我們的心;環境的好、壞,也是由於心造心受;有福報及苦報,也是由於心的運作。

這個「心」,是指凡夫的心,就是普通的人心。

從佛經的立場看,普通人的起心動念,都在造業,都在造罪。因為人的心念活動,都是圍繞著自私、自利、自我中心的立場,要求安全、要求保障、要求保護、追求幸福、追求名望,都是為了自我的利益。因為害怕危險、恐懼災難、擔心死亡,所以隨時隨地都想用各種方式來尋求自我的維護。當一個人只想到他一己的利害問題時,所想所做的事,對他人而言,多半就不是公平的好事善事了。

當一個人的心有所動之後,慢慢地就會變成語言行為及身體的行為。心裡常常想殺人,當碰到機會時,真的會去殺人,心中常常提醒自己「殺人是犯罪的惡行」,縱然有了殺人的機會,也不會殺人。